盘后南宫28官网- 南宫28官方网站- APP下载13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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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2,738,428,377.06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东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13,173,1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A股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9,345,900股股份除外)。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预分红方案的议案》并披露了《中国交建关于2025年度预分红方案的公告》以及《中国交建关于调整2025年度预分红方案的公告》,本次利润分配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为19.14亿元,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78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6,274,644,2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345,900股股份后,有权参与权益分配的总股本为16,245,298,325股(其中A股11,826,822,325股,H股4,418,476,000股)。
3.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25年1-9月经营状况、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45,801,952股,370,000 1,645,431,952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0,997,514.72元(含税),占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37%。除此之外,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13,385,62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52,370,696股后的1,161,014,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该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40,784,6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187,900.5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68,583,887.5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8,248.50元,任意公积金0元,2025年三季度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3,381,694.3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1,135,320.5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81,135,320.57元。
3、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75,153,898.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下同),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3,345,853.28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40,979,630.14元。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公司拟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经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70,461,461.40元(含税),占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17.91%。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3,415,381,49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68,325,601股,即以3,347,055,89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7,146,956.19元(含税)。公司本次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回购专用账户中的68,325,601股不参与分红,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为3,347,055,891股。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347,055,891×0.035)÷3,415,381,492≈0.0343元/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5,268,353,5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469,562股A股股份后为5,261,883,939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5,237,678.78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公司回购仅涉及A股股份,不涉及公司B股,公司参与分红的B股股份与B股股本总数一致,因此,公司B股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2元/股(折合0.002823美元/股,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股东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即2025年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A股股东。该公司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请参阅该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根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该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公司法人口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42.04亿元,2025年半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29.55亿元,据此按35%的比例计算本次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
(三)以股权登记日的A股与H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股现金分红1.013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董事会召开日(2025年12月29日)前一周(含董事会召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即1港元兑人民币0.9056元)。H股股东将获宣派股息为每股约1.118595港元(含税)。
(四)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5,219,845,60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255.48亿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5.02%(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该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18,015,3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268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941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53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26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